各二級學院:
根據《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本科生學業(yè)預警實施細則(試行)》文件精神,為進一步加強學風建設,落實以生為本理念,保障人才培養(yǎng)質量,現將我校2023-2024學年第二學期本科生學業(yè)預警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預警對象
全校普通高等教育在校本科學生。
二、預警時段
2023級本科生:本科學段第1學期;
2022級本科生:本科學段第1-3學期;
2021級本科生:本科學段第1-5學期;
2020級本科生:本科學段第1-7學期。
三、預警內容
根據《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本科生學業(yè)預警實施細則(試行)》要求,學業(yè)預警分為一級、二級、三級三個等級。
(一)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列入三級預警范圍:
1.一學期有3門課程(含重修、補考課程,公共選修課除外)考核不及格者;
2.一學期曠考2門及以上課程者;
3.一學期曠課累計達10學時以上19學時以內者;
4.第六學期期末仍未達到相應普通話測試標準者;
5.一學年未達到體質健康測試標準者;
6.第六學期末仍未修滿通識教育選修課、教師教育選修課學分者;
7.因學習態(tài)度不端正、學習動力不足等原因影響正常學習者。
(二)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列入二級預警范圍:
1.一學期有4門及以上課程(含重修、補考課程,公共選修課除外)考核不及格者;
2.考核不及格課程(公共選修課除外)累計達8門以上者;
3.一學期無故曠考4門及以上課程者;
4.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20學時以上30學時以內者;
5.受到三級預警且仍未改進者。
(三)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列入一級預警范圍:
1.考核不及格課程(公共選修課除外)累計達10門以上者;
2.未經請假擅自離校連續(xù)5天及以上不參加學校規(guī)定的教學活動者;
3.一學期曠課累計超過30學時者;
4.受到二級預警且仍未改進者。
四、預警工作要求
1.各學院根據以上要求,對進入預警范圍的學生,按照文件要求下達預警通知書(見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),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后,由輔導員告知家長,并做好談話記錄(見附件5),學生本人需根據談話內容制定《整改計劃書》。達到二級預警的學生,學院需將學生簽字確認后的通知書及《預警學生家長通知單/回執(zhí)》(見附件4)郵寄給學生家長,并通過電話、微信等方式告知家長,或與家長面談溝通;達到一級預警的學生,學院同樣需將學生簽字確認后的通知書及《預警學生家長通知單/回執(zhí)》(見附件4)郵寄給學生家長,通過電話、微信等方式告知家長,或與家長面談溝通。此外還需學院領導、教學科研辦主任、輔導員與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進行集體會談,并告知學生及家長累計三次一級預警將作退學處理。
2.建立學業(yè)預警檔案,全面了解學院學生的學業(yè)狀況。及時發(fā)現并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學生,根據不同情況,制定針對性措施,做好幫扶工作。
3.在學期期末時,對預警整改表現優(yōu)異者(預警范圍內只有1項的,該項有明顯進步者;預警范圍內有2項以上的,退出1項及以上者),由學院解除預警,并填寫談話記錄(附件6)。
4.請各學院于2024年5月10日前將本次學業(yè)預警學生名單匯總并填寫《2023-2024第二學期學業(yè)預警情況匯總表》(見附件7,一式兩份),由學院相關負責人(分管教學和學生工作的院領導)審核簽字、加蓋公章后交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存檔。
五、其他
各學院應高度重視學業(yè)預警工作,把學業(yè)預警作為學風建設的重要內容。如發(fā)現問題請及時與教務處學籍管理科聯系,聯系人:馬老師,聯系電話:0471-6585247(教務處),未盡事宜,另行通知。
附件:
1.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三級預警通知書
2.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二級預警通知書
3.呼和浩特民族學院一級預警通知書
4.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家長通知單、回執(zhí)
5.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預警談話記錄表
6.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預警解除通知書
7.學業(yè)預警情況匯總表
8.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本科生學業(yè)預警實施細則(試行)
教務處
2024年4月11日